会太监……上上本书一人之力烂尾,上本书又太监,很对不起大家,是我没笔力,没责任,没职守,没能坚持写下去。 我太垃圾了。 我可能根本就不会写书,不适合写手码字这个行业……人到三十,荒废了半年时间,我还是不想放弃,我还是喜欢写文,写到激动之处,热血澎湃,头皮发麻的感觉,所以就硬着头皮开了新书,本想换个小号,这个笔名几乎是已经废了,但辗转反侧,入行以来没用过别的笔名,第一本书两百首订也写下去了。 干脆用这个笔名继续写下去。 以前的太监,烂尾,我认错道歉也没法挽回既定事实,只能说实力不够,笔力太差劲,辜负大家的期待。 新书会慢慢写完,成绩差的话,就当最后一本书,以后换个行业吧,最后感谢读者这几年的支持,真的很感谢!...
那一年,小胡子登上了中央广场的演讲台,高举着单臂,煽动人心的演讲中多了这样一段。在东方,有一个人,建立了一个全新的亚洲秩序!今天,应该轮到我们骄傲伟大的德意志,用鲜血和生命!去建立一个全新世界秩序!并捍卫它直至世界末日!那天,华尔街时报写下了这样一段话军人的时代或许明天又将到来!...
四年前,外公和舅舅为谋夺公司,杀害了母亲,怀孕的妻子,被娘家人游街示众,叶胜天死里逃生,只能亡命天涯。四年后,三岁的女儿妻子娘家人虐待,差点死掉,他王者归来!如今,他,是国主亲封战神之主,财权无双。他怒火焚天,要血洗仇家,给妻女一世繁华。好男儿,一身热血,有恩报恩,有仇报仇,杀人不留行。...
她前世是英语系的研究生,却在代考六级的时候穿越,莫名其妙成了相府嫡小姐,更莫名其妙与三王爷订了婚。只是那便宜捡来的未婚夫,真的是自己的良人吗?你看隔壁那个...
一枪一枪又一枪,各路宵小很受伤一枪一枪又一枪,魔王哭爹又喊娘一枪一枪又一枪,醉卧百花品芬芳。一个在女人统治的国度下长大的少年,开始了一条从小世界走向花花世界的强者之路。在他即将迷失在这花花世界之中时,才发现花花世界不过是天域万界中的一点尘埃七组调试青春邀请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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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世女魔王的极品男宠是蓝夜雾写的西方奇幻类小说纳尼!穿越了!也好,咱也像电视剧女主角那样进宫蛊惑蛊惑某某皇帝王爷神马的,说不定还能名留青史呢!可是你以为皇宫是你家后院,想进就能进的啊。啥?混世女魔王!好吧,见不了皇帝,捡个女王当当也不错,听说古代西方君王都有男宠的耶!不如咱也收收试试!这男宠收得好啊,不但能助她斩妖除魔成为真正的武林至尊见到皇帝,走火入魔了还能宽衣当解药,反正有解药,就算天天走火入魔她也是不怕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