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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我亲生父亲卖了!
买我的人是个城里的单身老头……好在,那老头没打算把我当童养媳养。
而是当女儿养,我后面的日子也不算太惨。
就是没上过学,也没有新衣服穿。
我十四岁的时候,老头得了一场大病,家里的钱全花光了后,走了。
我埋了他,然后……我就一个人在街上走。
我也不知道去哪,再后来我遇到了我人生里的贵人,虽然她不是个好人,但是她却教会了我作为一个女人,如何活下来。
我用她教的方法活下来了,虽然这活的有些苟且,被人看不起,不过我还是活下来了。
小和尚,实话跟你说吧,我骗了你,我不是什么医生。
我是个……算了,我自己都没脸说出来。
我知道,你干净,我脏,你看不起我。
我也没指望你能看的起我,反正这世界上也没谁看的起我……我自己都看不起我自己。
但是我要活着……活到有一天,我再见到那个无情无义的家伙,然后送他一个中指!
用行动告诉他,没有他,我依然能活着!”
说到这,李凤仙一愣,她原计划可不是要说这个的,早就编好的故事竟然没用上,一说就跑题了。
不过她看看面前一脸平静,面带微笑,干净的仿佛一尘不染的和尚,心头没来由的一阵平静。
心中的一些浮躁,顿时散去了……想想自己过往的一生,悲从心来,泪水吧嗒吧嗒的落了下来。
方正叹了口气,宣了一句佛号:“从袖子里拿出一块手帕递了过去。”
“手帕?”
李凤仙一愣,在这个年代还有人会用手帕么?
方正道:“这是贫僧父母留给贫僧唯一的东西,贫僧连父母是谁都不知道。
从小就被这寺院里的老和尚养大,吃百家饭,睡百家床。
不过贫僧知道一点,树之所以比草长的高,是因为他渴望阳光。
花之所以比草漂亮,是因为他想变得更美,让更多人欣赏自己。
贫僧也没上过什么学,这话是我师父说的,或者说是我父亲说的。
今天,我送给你。”
PS:感谢新盟主【北国之犬】的打赏,今天加一更,6点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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