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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全神贯注,目不转睛盯着电脑屏幕,那个模样就像失去了魂魄。
李勋摇了摇头,他对于室友的反应不感觉意外,因为《仙剑》太惊艳了。
他和眼睛男已经做了一学期室友了,对于眼睛男可谓非常了解。
眼镜男长得极品猥琐,不过知识却甚是渊博。
特别对于文学行业,上至古典文学、下到网络文学。
古典文学眼睛男非常崇拜三个人物,他们都是今古传奇的作者:夜枭、琉璃、李湘雅。
网络文学他对涅槃情有独钟。
李勋自己就是被这个眼镜男带进了涅槃的小说世界去了。
从三国演义看起,而后阅读陆小凤传奇,到而今的仙剑!
李勋都感觉有些交友不慎呀!
不过涅槃的小说太精彩了,而却阅读的人非常多。
班上男生十个中有六个看过涅槃的小说,传播面实在太广了。
眼镜男全神贯注阅读完,得意叹道:“不愧是我陆天看重的作者,就是厉害,这本仙剑看得实在太爽了。”
李勋问道:“眼镜,《诛仙》和《仙剑》,你喜欢那一本呀??”
眼镜男毫不迟疑道:“当然是《仙剑》了。”
“为什么?难道《诛仙》不精彩吗?才过了不到四个小说,现在《诛仙》的收藏可是已经过万了,许多著名小说作家都推荐这本《诛仙》哟。
而且看过《诛仙》的人都对《诛仙》的评价非常高。”
李勋故意高声道。
陆天用四个眼睛不屑瞥了李勋一眼,而后故意作出一副语重心长的模样说道:“小李呀,你跟随我学了半年还是没有懂得品读小说的好坏。
咳咳,现在你就听我慢慢道来。”
李勋含着笑,作出一副虚心受教的模样。
“我不得不承认诛仙非常精彩,尤其是序言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这句话虽然出自于道德经,而且原来言意并不是如此,不过用在《诛仙》序言中,却显得非常巧妙,而后又巧妙引出下面,仙神阎王是如何出来的,给人一股盎然仙气扑面而来……,真给人一种玄之又玄的感觉。
如果这本书没有遇上仙剑,他非常有可能打败燕文叹等一大批大神级作家,独霸榜单。”
李勋连连点了点,虽然对于陆天多言多语有些不喜,不过他对于陆天的分析却还是非常佩服的。
陆天平时评论小说都显得非常理性,从不以自己的好恶来评论作品。
“《诛仙》给人特点便是有股非常浓重的古色古香的味道,而且仙气味非常浓重,前面五千多字,小说显得非常飘渺,令人忍不住神往投入。
而《仙剑》呢?他不但有着《诛仙》的仙味,其中‘感盘古开天,三皇治世、五帝定论’已经概括性总结出了华夏古典神话内容,而后引出仙剑开始!
这种引论法比起诛仙显得更加浩大,更加真实!
这也就是夹杂了历史的神话魅力呀!”
说道这里,陆天停顿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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