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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作终于找到机会插话,“如果沈公子担心鸣音妹妹无人照顾,我可以代为照顾,但做夫妻,我当真不行。”
他明知自己心中已经有了人,再去接受鸣音,对她不公平。
再说他从未想过娶妻,也没想过能留下后代在世上。
“唉,那就以后再说吧。”
沈洵知道雷作担心的有道理,但他还是想给他们两个撮合成了一对,君子有成人之美么。
但他们怎么也想不到,他们还在推来推去的鸣音的终身大事,再也无需担心了。
“是。”
“你的手还疼么?咱们再往前找找水喝?”
雷作很喜欢沈公子说的“咱”
这个字,仿佛他们两个已经很熟稔,成了一体一样。
雷作用左手抱起沈洵,沈洵抱住了他的脖子,两人的身子毫无障碍的贴在一起,由共同的衣服裹住,像个连体婴儿一样往前走。
往前又有水坑,温度比里面的稍微好些,没那么凉了。
雷作蹲下身子,让沈洵先喝,然后把沈洵放在腿上,自己再趴下身子喝,一来二去的,默契程度又提高了些。
“我居然跑了这么远,跑时还不觉得,走回来要这么久。”
“因为咱们走的慢所以觉得远,实际应当没有一里地,前面拐过弯可能就能摸到那个人的尸首。”
雷作心中一动,“如果真的没什么吃的,那么他的……”
“我宁愿饿死。”
沈洵断然拒绝了。
雷作只好作罢,吃人这种事情可能平常人是没法接受的吧。
不过当初为了选出更强的杀手,为了让他们更加没有人性,他们曾被关在一个坑里,弱肉强食。
“难道你吃过吗?”
沈洵见雷作不说话,反问道。
“没有。”
雷作回答的很快。
“那就好。
茹毛饮血是野人才做的事,我们虽然当下受困,但仍旧有为人的基本道理,不可一日忘却礼义教化。
你要知道,放弃了做人的自尊容易,想再找回来可就难了。”
这话句句都像再骂雷作。
但雷作知道沈公子说的有道理,如果不是逼到绝路,没有人会去吃人的。
眼下他们尚且能够维持一两天,等到再也不能维持的时候再请沈公子考虑下他的提议好了。
然后两人便继续往前走,一边走一边听着外面的动静,看看是否有人挖了石头来救他们,但是暂时还没听到什么声音。
沈洵没有丝毫失望,他指挥着雷作找到曾石的尸首,那时候尸首已经出现僵硬之态,沈洵以此推断据他们被堵超过四个时辰了。
找个废弃的矿洞不难,难的是把这具死沉死沉的玩意拖过去,两人试了很多法子,最终决定沈洵将衣服穿上一些,在前面拖着他的胳膊,雷作在后面用一只手抱着他的脚,把他抬过去。
办法是有了,但抬起来依旧很慢,索性两人也不着急,就这么一步一步的挪,边挪边说这话聊着天,遇见水坑了就停下喝点水,歇歇再走,反而不冷了。
不知道弄了多久,他们终于把那人的尸首拖到了洞边,然后齐心协力,把尸首给扔进去了。
尸首在里面嘭的响了一声落了地,两人靠在洞边歇气,这一通不知道弄了多久,两人都累的不行,谁也提不起劲说话了。
玉童子倚在雷作怀里,抑制不住的困意席卷而来,他决定稍微眯会,待会再叫雷作睡会,这么想着想着,迷迷糊糊的就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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