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二人都对彼此没有详细概念,甚至格斯的战斗方式更擅长和人战斗。
而团团的经验更多是建立在对付大型生物之上的。
经验肯定是不对等的,格斯虽然没见过类似艾露猫这种小型种族,但是格斯肯定有对付比自己体型小的敌人经验。”
德文就此笃定,虽然不知道格斯到底什么水准,可他认为格斯的赢面更大。
“不至于吧,团团可是四星啊,四星。
火龙雷狼龙什么的都参与过狩猎的啊。”
瑞尔还是认为团团赢面更大一些,格斯虽然看起来力量很强,可是毕竟残疾,不仅仅是少了一手,还没有右眼。
团团怎么可能吃亏啊?这怎么输?
此时场地中央,团团巡视格斯全身,不知道为什么,之前相处还不是很明显,可是一旦对峙起来,团团感觉自己的气势被格斯压制着。
而格斯依旧面无表情,那眼神似乎是把团团正视为敌人,可是又好像没有完全放在心上。
嗖的一声,团团动了。
像是出膛的子弹,团团贴地穿梭,他并没有出刀,而是选择了更加灵活的猫爪。
“有一点你忽略了。”
德文看着已经开始打起来的俩人。
“格斯的经历让他更习惯无所保留,而团团必定会有所收敛。”
团团似乎是错估了格斯,格斯的双腿并没有什么损缺,快速的回避之后,格斯并没有用腿去踢,而是选择往侧方拉开一个身位。
德文继续说,“我现在相比二人的胜负,我其实更担心二人的受伤情况。
希望格斯下手别太狠,也希望团团不要真上头了。”
瑞尔捏了鼻子,心想待会儿不会要自己拉架吧。
团团在格斯身边游走,寻找进攻的机会。
没有选择格斯的左手边,而是选择从格斯的右手边寻找机会。
“别怪我太卑鄙喵~”
格斯还是没有出剑,任然选择以保持身位的战术来回闪步。
可是场地就那么大,一旦团团熟悉了格斯的步伐,格斯就必须出剑来保证自己不会出局。
终于团团动手了,德文和瑞尔激动的站起身,胜负极有可能会在瞬间决定。
团团从格斯右手边闪攻,一出手,啊不对,一出爪就是想从格斯的腋下轰击。
只要成功了,正常人都会失去持剑能力。
这就是艾露猫的狩猎之道!
喵!
以己之长!
攻彼之短!
什么!?我穿越成弗利沙了!?弗利沙可是无性繁殖啊!既然推妹不行,那我们就来征服宇宙吧!喂,那只会说话的病猫,你别挡路!哈!身边还跟个娘娘腔呢...
魔王临世初破晓,古远伊始现灵士万古不朽化修罗,天上人间御神剑源灵神光破邪魔,血魔秘典斩万魂三世寂寥隐苍穹,纵横三界转乾坤。他生于大陆最强势力,却因为家族的灭顶之灾,从小离家。离家的他,总在被欺负中度过,甚至,唯一的亲人也惨死在了他的眼前打击之下,他决心修炼,立志成为大陆上的强者,终有一天,他要回到家族之中,亲手杀了那个夺走他的爷爷生命的人!少年的目标很简单,少年的心却是执着的...
普通的小市民,意外生死,欣喜获得高等文明复活系统,夺舍之路就此展开,一个接连一个都市精英被他夺舍上身,就此停不下来,怎么办?夺舍之路没有刹车,暂时没有办法。就幸苦下自己,帮助这些被夺舍的倒霉蛋,照顾他们的家人吧老婆,冤枉啊,我对你闺蜜真没做什么!要不打个商量,三天后你在闹成不?...
堂堂慕氏总裁慕时年柳下穗多年,却栽在了一个叫顾言溪的女人手里。见过大胆的女人,却没有见过如言溪这般嚣张的。她蓄意靠近目的明确,慕时年却默认了这个女人在他面前接二连三的兴风作浪。直到有一天真相解开。慕时年冷漠着一张脸,顾言溪,这才是你接近我的真实目的?...
新书我真的不能还俗已经发布。望各位书友多多支持...
夏日倾情系列之一小三?灭!渣男?虐!重男轻女?滚!极品美男?抢!且看彪悍腹黑重生女如何一路披荆斩棘奔向幸福成功的彼岸,成就传奇的人生。咱不做享父荫的富二代,只做白手起家的富一代,不用嫁进千万豪门受罪,她本身就能创造亿万豪门,谁怕谁呀,一起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