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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云辉看着干瘦汉子急匆匆快步而行的背影,嘴角微微扬起。
小样儿,还和我玩这套,你们真当我是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
景云辉先是找到一家正规的金铺,卖了一根金条,到手八万块。
他用这笔钱,买了好几套昂贵的衣服,外加一部新手机和电话卡。
这些钱,都属于赃款,不花掉,结束任务后还指不定到谁手里呢。
不如趁现在,多买点实用的东西。
等景云辉大包小裹回道棚区的时候,陆青松瞪大眼睛,惊讶道:“我操,哥,你这是去批货了?”
景云辉拿出一个纸兜,向陆青松身上一丢,说道:“试试,看合不合身!”
“哥,这是给我的?”
“不然哩?”
“谢谢哥!”
陆青松欢天喜地的把衣服拿出来,惊叫道:“我操,阿迪运动服,还是一套呢!
这牌子可老贵了!”
“嚷嚷什么呢!
大老远,就听见你咋咋呼呼!”
随着话音,金鑫和爪子从外面走进来。
“三哥!
爪子!”
“老大!
爪子哥!”
看到他二人,景云辉和陆青松打招呼。
陆青松眉开眼笑地说道:“老大,你看,这是我景哥给我买的!”
爪子没好气地翻了翻白眼,说道:“小陆,你比他大,整天哥哥的叫着,不嫌丢人?”
陆青松一本正经地说道:“景哥的本事比我大,我叫他哥是应该的!”
“切!”
爪子嗤之以鼻。
景云辉从纸袋里拿出一个鞋盒,说道:“三哥,这是给你的。”
“呦,还有我的呢!”
金鑫乐呵呵地接过鞋盒,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双鳄鱼皮的皮鞋,很漂亮,皮质也好,光亮但又不失柔软。
他问道:“云辉,你知道我鞋码吗?”
“三哥应该是四十二的脚吧!”
“不错,好眼光,我试试。”
金鑫换上鞋子,走了两步,笑得见齿不见眼,说道:“别说,真挺合脚的!
云辉,有心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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