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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我的嘴角微微上翘,有欣赏也有嘲讽。
这时候,杀手才发现,他手中的左轮手枪就像是被焊住一样,丝毫动弹不得,被我握住了枪身,更攥握住了击锤,难怪他刚才拼命扣动扳机都没有作用,而我没把军刺刺入他脑袋,那是手下留情呢。
这个发现,让杀手一下泄了劲儿,他的呼吸声,就像是一头刚跑了十公里越野的大象。
“松开!”
我命令道,杀手稍微犹豫,便感觉到被军刺顶着的眉心处疼痛感加剧,于是很识相地把手松开,任凭枪被没收。
“翻过身,脸埋在地板上!
四肢伸开!”
杀手遵奉无违,他闻嗅着洗手间的气味,感觉自己就像是一只雪地里的鹌鹑,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耻辱。
“枪不错,可惜身手差了点。”
我伸手,拍了拍杀手的后脑勺,发出“啪、啪”
脆响,用嘲弄的语气问道,“谁派你来的?”
杀手不吭声。
我摇了摇头:“不用你回答,我自然知道是谁。
数一百个数,记住了,一百个数!
少数一个,我轰飞你的脑袋,现在就开始。”
杀手感觉到他的后脖处,顶着一个冰冷硬物,从硬物的形状上,他知道是自己那柄大号左轮手枪的枪管,正所谓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杀手开始“一、二、三……”
地数数。
数到四十多个数的时候,他便感觉到对方已经离开,但又因为后脖子处的枪管一直存在,让他有些不能确定,他一边继续数数,一边试探着慢慢扭头。
数到七十多的时候,他从地上一跃而起,胖脸涨得通红。
他在这个时候才意识到自己上当了,后脖子处的枪管之所以一直存在,是因为他后脖子的肉太多,就像是肉夹馍一样,把枪管给夹住了。
就在这时,我又闯进了洗手间,一把揪住杀手的头发,摁着他的头猛往墙上撞,一下两下三下,鲜血飞贱,不一会儿这杀手软瘫了下去,死了。
望着这具肥胖的肉尸,我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掉,赶忙出去找阿别和我的兄弟。
他们一听,走进了洗手间看了看。
曾权踢了一脚尸体,骂道:“他***熊,死胖子……”
阿别说:“守住洗手间,不准任何人进来,这具肥尸好榨油啊!”
曾权问:“你是要碎尸吧?”
阿别瞥了一眼曾权,说:“碎尸?碎尸做人肉叉烧包?我怕脏了我的手呢。
哪一位弟兄去买两个旅行袋来?”
小宝应了一声出去了。
阿别抽出锃亮的匕首切割下了胖子杀手那两条肥硕的大腿,狠狠地丢在地板上。
不一会儿,阿别把肢解的尸体分别塞进两只旅行袋,对我说:“辉哥,可以带走了,其余的事由我来处理。”
我点点头,叫李安和曾权提着,大摇大摆地走出了夜总会。
当然,这些尸块全部丢进了王水中溶化掉了,连同那两只旅行袋。
张三立蒸发了,我已开始全面接手H区的黑暗势力,逆我者亡,顺我者生。
很快,我拥有了上千的小弟,建立了无数的分支机构,我的五个兄弟分别统领一方。
这一天晚上,我在一群兄弟的前呼后拥下来了诚谊集团的楼下,望着闪闪发光的四个大字,我陷入沉思之中。
诚谊集团是个财大气粗的集团,生意染指了无数的领域,尤以赌场、夜总会生意最为红火,毒品就是在这两档地方铺货。
我决定把诚谊集团抢过来,如果不能与诚诚合作,也只好让他人间蒸发,反正他的地盘是龙哥迫切需要的地方,谁叫他不从龙哥那里进货呢。
可惜啊可惜,这么大一个集团将要落入我的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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