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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同意了妈妈的计划。
哎,爸爸妈妈,我想说,这是我写的作文呀!
奇妙的是,她在初一下学期开始的一篇周记里,记录了这件事的下文。
4月5日
我的作文发表了,是爸爸修改的那篇作文发表了!
妈妈认输了,说爸爸赢了比赛。
我一点都不高兴。
我拿着杂志看的时候却发现,这篇发表的文章和我自己写的那篇差距极大!
爸爸改了好多内容。
这就出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这篇作文到底是我写的还是爸爸写的?这样算不算欺骗呢?如果爸爸只改了作文里的一个字,当然这篇作文是我写的;如果改了二十个字,肯定也是能算我写的;可我统计后发现,爸爸在我的作文的基础上居然改了两百多字!
我这篇作文的总字数也仅仅只有六百多。
前几天我看了科普书,提到了“忒修斯之船”
这个悖论。
它描述的是一艘可以在海上航行几百年的船,归功于不间断的维修和替换部件。
只要一块木板腐烂了,它就会被替换掉,以此类推,直到所有的功能部件都不是最开始的那些了。
问题是,最终产生的这艘船是否还是原来的那艘特修斯之船,还是一艘完全不同的船?
爸爸把我的作文改得非常漂亮,可这篇作文还能算是我写的吗?
在这两篇周记的触动下,她想起了当年的一些细节。
原本以为文章被发表是很开心的事情,可她那时候一点也不开心,还因为这个问题和潘越还聊了几句。
潘越发表过的文章简直比她写过的还多,在发表文章这件事上还是有点发言权的。
他以过来人的身份跟她说,文章应该是创意居上,然后是字词句的表达方式。
文章被修改得这么多,到底还算不算自己的作品?应该不算了。
她应该做的是从爸爸妈妈的修改中吸取养分,看看他们修改了什么地方,问问他们为什么要如此修改,这样写作水平才能快速提升。
那之前她和潘越不熟悉,聊了这番话后,两人算是熟悉了一点儿。
在潘越的鼓励下她卯足了劲准备再创作一篇真正意义上自己的作品——可惜没过多久她就遇到了潘越坠楼一事,于是这桩关于“发表作文”
的生活细节被她彻底遗忘在了脑后。
她的人生也随着转学这件事被彻底改变了,走上了另外一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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