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走了!
离开他吧!
因为我在他身前,仿佛太渺小了!”
想着,陈宋含着热泪,伏地向老人深深一拜,然后站起来转身而去。
当他踌蹰的脚步,行抵门口时,老人口中尚在吐露着豪放的词句:
“……青史几番春梦,黄泉多少奇才……不须计较与安排,领取而今现在!”
这显然又是朱希真的句子,陈宋口中追寻着这首“西江月”
,一时也不禁恻然!
他加快了足步,行抵岭前,却见小跛子戚道易正蹲在一边,见他走来忙站了起来,咧着嘴笑道:“相公,你回去啦?是去北京不是?”
陈宋站住脚,含笑看着他,点了点头道:“不一定,也许要去!
怎么你有事么?”
小跛子笑了笑说:
“事是没什么大事,我听说北京城达仁堂的膏药很有名,你下次来,想着给我捎几帖回来。”
陈宋点了点头,又看了看他的腿,心中很是同情,在身上摸出了一个小药瓶,倒了几粒药给他道:“这虽不是什么灵药,可是能止痛化瘀,你留着以后用吧!”
小跛子戚道易咧口笑着,连声道:“谢谢!
谢谢!
相公你真是一个好人。”
陈宋微微一笑,转身扬长而去。
在他来说,此行不虚,甚至收获了一些意想不到的功夫。
他极其轻松潇洒地往岭下走着,山风飘起了他身上的直裰,他感到有一种多日来未曾领略过的快感!
可是这种轻松的情绪,转眼之间就消失了。
他忘不了负在他身上的仇恨,这是一种很奇怪的因素,当你不想它时,和常人一般无二;可是只要一想及,即如芒刺在背,血液怒张。
如今的陈宋,却非“当年吴下阿蒙”
了,虽只是半个多月的时间,却也应上了那句“士隔三日,刮目相看”
的俗语。
谁也不会想到,他如今是一个身负绝顶奇技的奇人了,在阿克苏客店里,他找到了他的爱马,又好好地休息了一天。
第二天,是一个春风拂面的日子,年轻的侠士又上路了。
在阿克苏,他买了一顶大草帽,戴在头上,风把帽沿吹得像荷叶一般的卷了起来,胸前短剑的剑穗也飘扬着,这般崭新不常见的人物,在阿克苏是很少见的,难怪那些参加“八棚”
盛会的姑娘们,目光都往这边溜!
马过天山边道时,陈宋立在马镜上往山谷里眺望着,他仿佛看到了建筑在峰谷里的茅屋,淙淙的流水之声,如泣如诉,可是马行过时,那水声却似鸣金击玉一般,直震得陈宋耳鼓发麻。
天山,这伟大、神秘,充满圣灵的地方,在你没见它之前,是猜测、幻想;当你见到它之后,你会瞠目、惊吓,连声地赞叹。
因为它远比你猜测的更神秘、幻想的更壮观,它如一面千里万仞的大屏障,横断在整个西北道上,把西域这块大地方,一分为二,雪为它聚集,风因它而生。
雪长年的眷恋着它,雷电是它的权杖,咆哮时万峰齐鸣,柔顺时风和日丽,数以千万计的牲畜,在它的羽翼之下成长着,我们怎能不歌颂它呢?
在一天的午后,陈宋终于到了吐鲁番,他内心怀着说不出的兴奋和辛酸。
对于依梨华这个姑娘,他始终感到有些歉疚,因为他感到负她的太多了。
那美丽的姑娘可爱的家,几乎可以说完全毁在自己手中。
他本来是决定一个人远去中原的,等到复仇之后再来接她。
可是不行,这多少天以来,他只要一闭眼,那姑娘亭亭玉立的影子,就会浮上眼帘,真有些“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的味儿。
新婚之夜,她命丧至亲之手,却重生邻国古村,从此,命运颠覆 素手银针,医行天下,她步步为营,光华夺目。 从田园至朝堂,她该如何应对,完成自己的复仇之路 重生田园,药女为妃,步步为营,倾覆山河!...
一段从葫芦娃开始的传说,一段成就无上天妖的神话。且看葫芦娃中蜈蚣精,如何谱写出这一曲传说!...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陌生人的微信红包不能乱抢!因为误抢了一个陌生的微信红包,奇怪的事情就接连发生,同学们开始一个接一个死亡。也许下一个,就是我...
主角并不讨所有人喜欢博古特和瓦莱乔跟安杰比起来,也只是小巫见大巫了。他在跟我对位时用了十多种不同的小动作来激怒我或者打乱我的节奏,除此之外,他还使用了5次假摔!而且每一次假摔后他那一脸无辜的表情简直让我自己都差点被他蒙骗了!要我说,他就是喜爱他的人却又是如此疯狂大多数美国青年的家中都张贴着他的海报,很多大学...
十六岁的沈云薇原先是要做秀才娘子的,可一次意外的溺水,让她被村子里的樵夫秦时中所救,秦时中,来历不明,性情古怪,去做他的填房,做他孩子的后娘,沈云薇心里可没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