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四眼一想,也是这个道理。
当今社会,很少有人会在一件小事上面较真。
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真要较真儿,那不是跟自己过不去么?
“你们都给我记住了,咱这是小本生意,一旦售出,概不退换,爱谁谁,谁都不好使!”
“我还真就不信了,有人会因为这么点事情去报案。”
陈三金大手一挥,豪气干云:“好了,这事儿就过去了。
帝豪KTV豪华包间,今晚的消费由我陈公子买单!
大家尽情嗨皮,好好的庆祝一下!”
“三哥牛逼!
!
!”
房间内传来阵阵欢呼声。
他们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被盯上了。
……
看到不少朋友说主角是“知假买假”
,是违法的,此处进行一下解释哈:
“知假买假”
是指行为人在知晓某商品具备特定瑕疵的情况下,仍购买该商品,并以购买的商品存在瑕疵为由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主张赔偿的行为,这是违法的,如果索赔数额过大,超出合理范围的,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举个栗子,张三在超市看到货架上有过期牛奶,明知其过期,还是故意买了10箱,这种行为明显不是正常的消费行为,极有可能会被认定为“非出于食用目的购买”
,这时候索赔是不受法律支持的.
如果索赔数额过大或者涉及其他恶劣情形,可能会构成敲诈勒索罪,还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
但如果张三只是很正常的买了1箱,这时候哪怕明知他是故意的,是“职业打假人”
,也不应以职业打假人牟利性打假,而否定其在食品、药品领域中的消费者身份,其要求赔偿的行为一般不为法律禁止。
我们再来看一下主角的情况。
首先他并非在实体店购买,而是网络购物,看不到商品,无法确认其是假货、二手货、报废品;
其次,虽然主角买到了一个报废键盘,但这种情况存在偶然性,相信大家网购都遇到过类似情况,这并不足以让主角明确的知道,直播间售卖的所有商品均为假货;
因此主角的行为不能算作“知假买假”
。
此外,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且采取的报警、起诉等索赔手段属于法律规定的维权途径,不足以造成经营者产生心理恐惧或强制的,行为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主角自然也不会有敲诈勒索罪的嫌疑。
当然,如果深究的话,他的行为势必会存在一些争议,比如1000个账号这种不合常理的行为等等……
但,主角毕竟是个有系统的男人。
“一切解释权归系统所有。”
表面上,他的虔诚,他的信仰坚定而纯净。然而谁也不知道,他的名字其实和坐镇魔域第十三层的那个传说中肆意玩弄人类欲望的魔主一模一样!魅惑人间的恶魔因他而疯狂,万民敬仰的公主因他而叛国,侍奉神明的圣女因他而沉沦,圣洁高贵的女神因他而堕落当信仰之火化为燎原之灾,罪恶之火依旧熊熊燃烧之时,谁又能想到,他曾经只是一个单纯而善良的少年?人间神殿万千,唯有一座被恶魔朝拜为神明所信,于神境魔域之中永恒不朽!本站郑重提醒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切勿模仿。...
热血的武道!绚丽的魔法!浩瀚的星空!这是一个在无尽世界中成为最强神话的故事!(最强神话群459—660—805欢迎大家加入)新书问题。新书...
无限夺舍,人称肾虚公子!言出法随,人称帝国首富!坏事做尽,人称鬼面郎君!贱名远扬,人称无极贱圣!数着自己头顶上的无数称号,何鑫无奈摇头。如果你有我的金手指,头顶的称号估计会比我多出一大堆。本书无敌文,注意!圣母不要进来了!书友群459722730...
一场结束一个时代,覆灭无数种族的灭世之战,打碎整个古元界,天地气运衰败,九大太古神物,从此消失在时空漩涡之中,成为亘古传说。无数年后,一名本出身绝世豪门,却流落荒芜之地的少年云天落,带着九大神物之一的封天塔,踏上征程。这是一个波涛暗涌,蓄谋旷世决战的时代。这是一个天地荒芜,唯我不灭的传奇。每天保底三章,一周必有一次爆发。粉嫩新人请大家多多支持!...
天地玄黄谁为尊,九天之上我为帝。我有一旨,诸天之内谁敢抗。本故事讲述的是现代宅男携带系统穿越西游世界成为孙悟空并经过不懈的努力成为了万界之主的故事。齐天高...
因一次意外,庞学峰可以看到别人的生命,感情,财气,事业四大基础气运。从此,一个小小的送水工的命运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各色御姐,萝莉,白领,护士纷至沓来,应接不暇。上斗商界大佬,下踩市井混混,医治军政巨头,结交各路权贵,开创事业,直奔人生巅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的极品女房东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