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林夕从女生宿舍里搬了出去,羡煞了多少少女!
她们来自不同的地区,有着同一个梦想到了这里,一开始见到林夕,就像个土包子一样,穿着也是相当的朴素,本来也没有什么坏心思,甚至还有一些优越之感。
但是,至从李处长的夫人给了林夕一件新的花衣服,人们对她的态度突然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觉得她像是不合群起来,背后开始传出了一些风言风语,说她一夜不归,肯定是绑了一个什么什么样的人物,或者,做了什么羞人的事情,果真是个靠脸吃饭的货。
没有想到,她是这种人!
甚至,有人还以为,和她住在一间宿舍之中,实在是一种耻辱!
还有人想着,要如何才能把她给撵出这个大家庭。
林夕当然看出了这些人的目光,也听到了一些闲言碎语,但是,她没有与这些人计较,也没有告诉阳刚。
她觉得是一件小事情,总有一天,人们会明白她是个什么样的人。
到了现在,她果真要走了,不再回来住,人们再一次确信了之前的猜测,一定是绑上了什么重要人物。
当时,并没有大款这种称呼,只能这么形容一下。
本来,林夕不想搬出去住,就是怕人说闲话,但是,阳刚却是一再要求她一起搬入教职工宿舍,不然,他呆在这里也没意思,不如回去拉煤。
最后,她只有同意,她还真不舍不得阳刚,都已经离不开他了一样。
当阳刚来帮着她提东西的时候,这些女人们傻了眼,这不就是一个小保安吗?不过,样子还不错。
“林夕,想不到,你有这么帅气的男朋友,怎么,也不早介绍给大家认识一下,是不是心里没自信,怕别人抢走他?”
一个穿着一件的确良衣服的女生,走到了阳刚的身前,突然斜着个眼睛,有些勾魂地看着阳刚说。
阳刚淡淡一笑,打量了一下这个长得还算是不错的女生,皮肤有些白,不像是林夕一样来自高原,没有高原红,一双眼睛却是有些让人受不了,个子也不错,比林夕差不了多少。
听口音,像是来自同一个地区的一个江边的县城,也就是人们所说的江城。
阳刚并没有到过那儿,但是,他前世接触过那地方的人,听说,那里的女人,皮肌经常被江水蒸发的湿气所滋润,白里透着红,有种弹指欲破的感觉。
并且,那里的气温较高,人们的穿着就要开放一些。
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真是一绝,从这个女生的身上就可看出,她的身上不断向着阳刚释放着某种信号。
阳刚看着她,笑了笑说道:“我叫阳刚,这段时间,多谢各位对林夕的照顾,实在是感谢!”
“我叫钱铭兴,有空带着林夕回来坐坐,虽然她现在已经搬了出去,攀上了高枝,但是,也不要忘记这里的室友。”
说着,女人突然伸出了一只纤细的手,做了个要与阳刚握手的动作。
然而,林夕突然拉了阳刚一把,笑着说道:“好好好,我一定会回来,并且,我们每天在教室不是一样要见面吗?何必弄得就像是要离开了一样,让人有些紧张。”
钱铭兴有些尴尬,把手缩了回去,眼神有些不屑,轻声嘀咕了一句:“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一个破保安吗?要是个局长级别的,不得把个屁股翘上天!”
阳刚有些尴尬,这人怎么这样,为何这么现实,就不是没有握成手吗?为何要说得如些难听?
但是,林夕却是没有介意钱铭兴的话,拉起了阳刚说:“走吧!”
新婚之夜,她命丧至亲之手,却重生邻国古村,从此,命运颠覆 素手银针,医行天下,她步步为营,光华夺目。 从田园至朝堂,她该如何应对,完成自己的复仇之路 重生田园,药女为妃,步步为营,倾覆山河!...
一段从葫芦娃开始的传说,一段成就无上天妖的神话。且看葫芦娃中蜈蚣精,如何谱写出这一曲传说!...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陌生人的微信红包不能乱抢!因为误抢了一个陌生的微信红包,奇怪的事情就接连发生,同学们开始一个接一个死亡。也许下一个,就是我...
主角并不讨所有人喜欢博古特和瓦莱乔跟安杰比起来,也只是小巫见大巫了。他在跟我对位时用了十多种不同的小动作来激怒我或者打乱我的节奏,除此之外,他还使用了5次假摔!而且每一次假摔后他那一脸无辜的表情简直让我自己都差点被他蒙骗了!要我说,他就是喜爱他的人却又是如此疯狂大多数美国青年的家中都张贴着他的海报,很多大学...
十六岁的沈云薇原先是要做秀才娘子的,可一次意外的溺水,让她被村子里的樵夫秦时中所救,秦时中,来历不明,性情古怪,去做他的填房,做他孩子的后娘,沈云薇心里可没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