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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衣人没见过像白锦成这种奇怪的应战法子,他不由得抬头去望,只见他的头顶倏然黑了,一个巨大的黑影衣襟翻飞,像个大钟似的兜头向他砸来!
“啊……噗……”
黑衣人躲闪不及,随着咔嚓一声脆响,脊骨碎裂,五脏刺穿。
鲜血如同喷泉一般直射在狭窄的巷壁上,滴滴答答淋漓而下,不远处,另一个黑衣人被这场景吓得一哆嗦,刚背上肩的麻袋滑到了地上,他惊恐地跪在地上大叫:“白三爷饶命!”
“你认得我?”
白锦成十分意外,走到他跟前,弯腰瞪着他,恍然道,“钱大爷的人?”
“你这会儿认得我们爷了?!
适才,你们差点伤了他!”
宝应上前猛踹黑衣人,他刚才几乎被吓得魂飞魄散,自然要爆打他压惊。
“饶你也不是不可以,只是他已经死了,你若这般皮毛不损地回去,钱大爷只怕不依呢。”
白锦成凤眸微挑,一副为你好的表情。
“谢白三爷提醒!”
黑衣人疯狂地扇自己嘴巴子。
“这恐怕还不够。”
白锦成看他肿如猪头的脸,不甚满意地摇头,转而叫了一声,“宝兴!”
“啊,不……不……”
黑衣人恐惧地看着铁塔一样靠近的人,连连后退。
“怕啥,牙一咬,眼一闭,就过去了。”
宝应幸灾乐祸地站在一旁,看热闹不嫌事大地呲牙。
挣扎的黑衣人被宝兴单手轻而易举地举起,随意扔到墙上,发出软硬相撞的沉闷一声响,那个黑衣人再没有声音,如同一片碎布似的蜷缩在墙角。
“宝兴,好样的,今儿晚上给你加两个鸡腿!”
白锦成抬手拍拍他的肩头。
“嘿嘿,谢谢三爷。”
宝兴嗦掉手中鸡腿上最后一块肉,咧嘴笑道。
宝兴是和宝应一起从小选在白锦成身边做小厮的,他父母都是平常人,小时候和一般小孩儿无异,七八岁的时候,有一年冬天掉到后花园的荷花池里,发了十多天高热,后来好不容易保住了命,却把脑子烧坏了,而他的身高体重突然失控,一直疯长到十八岁才缓了下来。
五六年前,白家管家熊永年曾想将宝兴调到山上茶园里做事,但他只认白锦成,谁的账也不买,熊永年没辙,只得依他的自身条件亲授武功,所幸,他的智力虽只及七八岁孩童,却在武学上极有天赋,兼着心思纯净无杂念,几年间竟也有所小成。
此时的宝兴已经身高九尺,头大如斗,手似蒲扇,身形庞大魁梧,再加上肤黑如炭,寻常人见了皆心生恐惧,故而,他平日里不肯明着跟在白锦成身边,只在暗处保护。
“咦,怎么是她?”
宝应解开麻袋,瞧着露出来的脸,惊讶道。
“是谁?”
白锦成走过去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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