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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胜利从棉袄内兜里扯出一张叠成方块的信纸,啪地拍在桌上。
纸上的字写得歪歪扭扭,但盖着公社的红公章。
“你自己看!
公社副主任刚派人送来的。
不光扣了咱的化肥,还他娘的派了个什么勘探员,说什么七队的地质条件不适合种棉花!”
马胜利越说越气,那口痰差点呛在嗓子眼里,咳得整个人弯下腰去,“勒令咱七队改种……改种低产高粱!”
陈红梅脸色刷地白了。
低产高粱。
在这片盐碱地上种低产高粱,秋后亩产撑死八十斤。
交完公粮,分到各家各户手里,连塞牙缝都不够。
这不是卡脖子,这是要活活把七队饿死。
马胜利直起腰,浑浊的老眼里布满了血丝。
他拄着拐杖,胸膛剧烈起伏,像一头被逼到绝路的老牛。
“三十年了。”
马胜利嗓子沙哑得像砂纸磨铁,“老子在这片戈壁滩扎了三十年根,从来没求过谁。
今天……”
他的声音哽住了,拐杖在地上戳了两下,没再说下去。
屋里安静了几秒。
陈红梅死死咬着下唇,指甲掐进掌心。
苏云没有说话。
他低头看了一眼桌上那张盖着红公章的通知,又看了看旁边那三个打开的小布包。
然后,他伸出手。
修长的手指捏住布包边缘,慢慢推到马胜利面前。
“马叔。”
苏云声音不高,但每个字都清清楚楚,“地质不合适,不是因为咱七队的土不行。”
他顿了顿,嘴角微微勾起一个弧度。
“是因为他们没见过真正的神仙种。”
马胜利愣了一下,浑浊的目光落在面前那三个布包上。
他皱着眉头,粗糙的大手犹豫着探进布包里,捏起一粒棉种,放在掌心。
老农出身的人,手指肚上的老茧比砂纸还粗糙。
但就是这双糙得能刮掉树皮的手,在触到那粒棉种的瞬间,猛地一颤。
马胜利瞳孔骤缩。
他把棉种举到眼前,眯着眼,像端详一颗稀世珍珠一样翻来覆去地看。
用大拇指的指甲盖轻轻掐了一下种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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